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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直都想写点自己的故事,但知道故事的男主角不会同意,所以一直没写,像他说的一样,一个故事,只有到它完结了的时候,才好写出来。
故事故事,就是故旧的事嘛,没有成为过去,怎么算得上故事呢?人们写故事,写已经称为过去的事,可能是因为盖棺论定。
对于一个人,只有等到他进了棺材了,我们才好评论他,给他下个结论,因为进棺材之前,他是可以变的,你今天下了结论,他明天又变了,使你的结论成了空话。
所以写温柔的时候,就没有想到把艾米的故事写太多,潜意识里可能是不想让艾米的事成为“故事”
。
当然这只是开个玩笑,选择从carol的角度写,而不从艾米的角度写,是因为carol的家庭更有故事可写,而且她本人爱得很真诚,很辛苦,也更值得一写。
她的故事是clearcut,爱或不爱,从什么时候开始爱,怎样爱,都是清清楚楚的,比较好写。
艾米的故事就比较糊里糊涂了,很多事情在彼时彼地和在此时此地有完全不同的感受和理解,一个跨越十年的故事,写起来不是显得不连贯,就是显得详略不当。
现在决定写,也没有划句号的意思,只要生命还在,就有希望。
当然这个希望是什么,就连艾米自己也不知道了。
不过艾米是个胆子大的人,行起事来不管不顾,所以什么可能都存在。
虽然是写自己的故事,但我不想用,不是乱糟糟的词语,而是很有内容的句子。
有时在梦中,我进行非常符合逻辑的推理,修webprograg课的时候,我还在梦中写小程序或者网页,醒来居然有些idea可以用上。
总而言之,我就决定用“雾里看花”
做题目了,这个题目象“几个人的平凡事”
一样,无所不包,怎么写都不会跑题。
最近比较忙,所以不会每日上贴,也不会按时上贴。
贴在自己的博克里,比较自由,码一点,就贴一点,觉得码得不好,可能改一些,或者撤下去。
贴在自己的博克里,也是为了避免那些“冷血评论家”
。
有那么几个人,总象是生活的大师或者专家一样,对人没有宽容和同情,有的只是对他人情感的刻意贬低鄙薄,还打着一面“我是为你好”
的旗帜,摆出一付“良药苦口”
的架势。
早就烦透了。
附记::sa兄建议改名为“十年忽悠”
,令我眼前一亮。
据说“忽悠”
这词是赵本山给弄流行的,可能是“骗人”
的意思,不过听上去又有折腾的意思,而且“忽悠”
本身又有晃荡的意思。
一词多义,每个词义都跟故事挂得上钩,决定改名为“十年忽悠”
。
有道是:群众的眼睛是“刷”
亮的。
谢sa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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